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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09:29 信息来源: 机关党委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供销社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情况

2024年以来,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和工作实际,从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保障促进供销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纳入“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结合机关周集体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4次,重点学习了党内法规以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提升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2次。是加强普法宣传。依托部门网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次,并积极推动吉春路农贸市场、联贸大厦、统一日杂3家社属企业立足实际常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

(二)切实严肃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坚持将供销事业发展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依法治社工作纳入《市供销社2024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市供销社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完善计划,推动落实。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市社主要领导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公示《党组书记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多次对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做出批示,亲自组织参与机关法治学习和法治培训,并积极推动吉春路市场债务包袱、原兴达农资公司场地权属不清、全鑫公司拖欠收益金和应付拆迁补偿款等问题。市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督促分管领域依法依规履职。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核机制,结合八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对专项整治以来建立的制度机制进行集中审查和精简整合,针对性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8项,提升了制度的可执行力。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市供销社法律顾问聘任考核管理制度》,聘请1名法律工作者(李占华)作为市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在推动破解原兴达农资公司场地权属等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着力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做好农资保供服务。深入贯彻全省供销合作社备春耕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备春耕农资工作专班,制定《备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实施方案》,健全县—乡—村三级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全年共储备化肥7万吨,春耕季节共供应农资11.1万吨。推动社有企业—东丰县惠丰农事公司,与中农集团对接,与22家农资销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申请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对凌云基层社进行修缮改造,打造成为全省第一批示范基层社。二是深化联合合作。定期调度两县开放办社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完成开放办社入统工作。与12家农业企业签订开放办社协议。制定《辽源市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三年规划》。制发《辽源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助力我市农业企业创建品牌、规范经营。借鉴长春、通化合作模式,同吉林省再生资源集团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推进我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三是发展会展经济。丰富完善《辽源市供销农产品名录》,授权吉林广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供销标识。在市城市会客厅举办2024冰雪消费季暨辽源首届供销年货大集。组织我市31家企业、200余种产品参加域内外展销推介活动5场,销售额143.4万元,5户参展企业获奖,达成意向性订单49笔。同绍兴市供销社对接,吸引上虞区社在东辽县成立农特产品商贸公司,实现两地农特产品异地常驻直销。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向资产公司下发《关于起诉全鑫公司相关工作的提醒函》向吉春路市场下发《关于督促吉春路市场依法维权的意见函》和《关于起诉全鑫公司相关工作的意见函》对于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落实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

(二)强化把关研判。在推动解决涉及原兴达农资公司场地权属不清、全鑫公司欠缴收益金等6个历史遗留问题上,主要领导亲自多次征求省供销社、市政府、市纪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龙山区人民法院以及下属社有企业、聘任律师、聘任会计的意见建议,研究整改具体举措,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了依法依规整改落实。

(三)亲自破解难题。主要领导坚持既挂帅又出征,亲自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为追诉全鑫公司欠缴收益金和拆迁补偿款,督促指导吉春路市场第三次将全鑫公司诉至龙山区法院,并立足资金紧张不利局面,争取缓交诉讼费用。二是为防止项目资金流失,责成资产公司全程参与全鑫公司抵押拍卖程序,聘请第三方现场勘验全鑫公司抵押资产,为保全历年投入的项目资金做好充分准备。三是为破解原兴达农资公司场地权属不清问题,主要领导积极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意见,多次同省供销社、市农商行沟通,聘请第三方评估场地价值,启动一次性破解场地债务链工作,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四是为降低吉春路市场债务压力,主要领导多次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多次到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交易中心争取和沟通,推动办理市场房产登记,并积极争取优惠政策,为市场每年节约40万元。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法治建设报告中,共查摆了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主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次、纳入“第一议题”2次、周集体学习4次。

强化法治宣传针对“法治宣传效果不佳”问题,督促吉春路市场、统一日杂公司、联贸大厦公司,通过LED屏、发放传达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理论学习的效果有待提升。开展法治学习的次数相对较少,学习的方式相对单一,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不够高,未做到入心见行。原因在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摆位不够,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二)依法破解历史问题的效果不够明显。虽然积极推动破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但吉春路市场债务问题、全鑫公司欠款问题、原兴达农资公司场地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些问题时间跨度长,成因复杂;另一方面,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立足主责主业和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力促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对标对表年度工作要点,市社党组全面扛起系统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成机关党委具体推动落实,压紧压实各企业具体责任,构建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二)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每年至少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4次专题学法。坚持落实好“周学习日”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特别是涉农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条例等作为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用好“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吉林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积极开展学法活动。立足职能和实际,探索搭建具供销特色的法治学习和宣传平台,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三)着力提升班子依法决策能力。将依法依规决策作为党组决策的红线底线,严肃践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在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积极邀请纪检组领导参会,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涉法涉诉和涉及资产监管等关键敏感问题上,要积极征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人社、省社等相关部门及聘任律师、聘任会计等外脑的意见建议,确保依法决策,全面提升班子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四)依法依规推动事业发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供销事业发展和破解历史遗留问题,重点要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合联等基层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开放办社涉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切实发挥派驻监事作用;认真开展“三必一专”内审监督,针对性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积极破解原社有企业转制遗留问题、原转制社有企业职工信访问题、正在整改的巡察反馈问题,为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1227

(责任编辑:王峰)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