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社,隶属于市政府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全国总社和省社的决议,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市场,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全市供销社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服务体系,为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物资保障,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三)分析研究国内外、区域间、城乡间市场变化情况,指导全市供销社及所属企业开展业务经营活动,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服务,开拓农副产品国内国际市场,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做好国家调控化肥、农药、农用物资、国家指定的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协调、治理三种特业经营市场,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安全。
(五)指导供销社直属企业经营活动,行使直属企业出资人代表的职能,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负责直属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市社控股或相对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调整。负责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抓好全市供销社职工队伍建设,组织直属企业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对全社职工和社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开展经济技术交流,组织全系统人才资源开发。
(八)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面临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保证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市场流通科(统计信息科)、合作指导科(社团科)、产业金融服务科。
下设0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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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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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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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40.8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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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340.85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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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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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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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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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资金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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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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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八、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 |
3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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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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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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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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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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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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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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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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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6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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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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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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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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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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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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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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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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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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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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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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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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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 合计 |
340.85 |
本年支出 合计 |
340.85 |
|
财政拨款结转 |
结转下年支出 |
|||
其他收入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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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340.85 |
支出总计 |
340.85 |
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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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 |
总计 |
当年预算 |
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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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一般公 共预算 |
政府性基 金预算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 管理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上级 补助 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其他 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 |
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
用事业基 金弥补收 支差额 |
||||||||
辽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340.85 |
340.85 |
34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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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40.85 |
340.85 |
340.85 |
支出总表
|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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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86.97 |
286.97 |
|
基本工资 |
105.69 |
105.69 |
|
津贴补贴 |
67.97 |
67.97 |
|
奖金 |
37.57 |
37.57 |
|
绩效工资 |
2.55 |
2.55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3.67 |
33.67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4.69 |
14.69 |
|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
0.5 |
0.5 |
|
住房公积金 |
24.33 |
24.33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49.73 |
49.73 |
|
办公费 |
3.00 |
3.00 |
|
水费 |
1.4 |
1.4 |
|
电费 |
1.7 |
1.7 |
|
邮电费 |
1.00 |
1.00 |
|
取暖费 |
5.76 |
5.76 |
|
差旅费 |
5.00 |
5.00 |
|
公务接待费 |
0.7 |
0.7 |
|
工会经费 |
3.3 |
3.3 |
|
其他交通费用 |
19.11 |
19.11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76 |
8.76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5 |
2.85 |
|
退休费 |
2.85 |
2.85 |
|
四、资本性支出 |
1.3 |
1.3 |
|
办公设备购置 |
1.3 |
1.3 |
|
合计 |
340.85 |
289.82 |
51.03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4年预算数 |
合 计 |
0.7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0.7 |
3、公务用车费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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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
说明: 1、“2024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 0 个预算单位。 2、“2024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 22 人,其中:在职人员 22 人,离退休人员 20 人。 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的通知》(吉财办〔2022〕900号)及《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预〔2022〕1120号)以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3年下达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未执行部分在2023年末由市财政统一收回,不再形成“三公经费”支出。仍需执行的部分在2024年年初预算重新安排。 |
注: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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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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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注: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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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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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 单位 |
合计 |
本年财政拨款 |
财政拨款结转 |
财政专户 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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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 基金 预算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
一般 公共 预算 |
政府性 基金 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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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本部门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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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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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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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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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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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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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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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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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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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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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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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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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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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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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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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注:本部门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340.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34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85万元,占10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34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85万元,占100%。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3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85万元,占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08.93万元,占90.64%;公用经费31.92万元,占9.3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1万元,占9.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支出24.33万元,占7.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卫生健康(类)支出15.16万元,占4.45 %,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
商品服务业等(类)支出267.65万元,占78.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保险缴费、办公费等。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其中:
1.共安排因公出国(境)0组、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2.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26人,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保有公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拟购置公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74万元,下降26.8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减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4年部门委托业务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土地0平方米,房屋5947平方米,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土地0平方米,安排购置房屋0平方米,计划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计划新增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0台/套。
(五)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使用本年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4年确定0个一级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向社会公开,涉及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